从事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,应依法如实向 海关 申报,事先向 海关 办理下列手续并承担有关责任:
(1)向所在地或主管 海关 办理企业、运输工具以及驾驶人员的注册登记手续。海关认为必要时,承运人应向海关提供经济担保、银行担保或海关认可的其它方式的担保。
(2)承运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证件:
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;
②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运输工具的行驶证(影印件);
③驾驶人员执照(影印件,船舶可免交验);
④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申请表。
经海关审核同意后,颁发有关批准注册登记证书。
无纸通关的主要特点
无纸通关以通关作业改革为基础,与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相配套,与“大通关”提速相呼应,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,具有以下主要特点:
一是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联网申报系统,能够全天候、全方位联网办理进出口报关业务,并实时接收海关反馈信息,从而提高通关效率,降低贸易成本;
二是海关在不改变现行通关作业总体 流程 的情况下,在通关过程中实现了审单、查验、放行环节的无纸作业,简化了通关手续,提高了通关效率;三是企业在货物无纸放行后的规定期限内,集中向海关递交纸质 单证 并办理各类签证手续,不需要逐票递单。